汶上县文化馆
发布时间:2017-07-27 08:22 浏览次数:5600
汶上县文化馆主要职能是:(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三)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四)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五)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六)指导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七)指导全县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八)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九)免费对外开放工作。
一、办公室:
主要工作任务(政工、后勤、保卫)
1、做好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对各科室日常工作会议、活动、 展演的组织并进行协调。
2、传达各项通知,起草各种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工作人员的考勤并及时汇总财务并严格执行。
3、做好人事、劳资、职称等方面的统计、管理、呈报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及资料管理印制工作。
4、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和程序管理本馆的公文,负责公文的登记、分发、传阅、处理、保管,负责保密工作。
5、负责本馆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宣传工作。
6、负责本馆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的收集、保管、借阅,馆史资料的积累、整理
7、负责本馆网部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与有关部门配合,承担网上信息的发布、栏目的完善和更新。
8、负责安排节假日干部值班工作,做好假期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9、建立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检查、监督、实施安全消防制
及有关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负责本馆消防设施、防灾设施、监控设施、楼宇自控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监控中心的管理。
11、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完成馆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财务科
主要工作任务(财务、收支工作)
1、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为馆领导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3、负责制定财务经费管理制度,编制经费预算和年终决算、固有资产核算的管理工作。
4、参与制定文化馆财务收支计划,规范管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和日常会计核算及账务工作。
5、合理安排年度各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6、负责编制文化馆财务报表,定期提出财务分析报告。
7、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完成馆组织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文艺科:
主要工作任务(文化活动、文艺创作)
1、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各种文化活动,负责制定并执行各项文艺活动规章制度。
2、完成省、市下达的以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为主的动态类的比赛、调演、评奖等方面的任务。
3、管理、指导全县艺术和艺术培训教育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
4、组建业余文艺团队,建立文化艺术辅导点。
5、为各类文艺团队(含文化馆内部团队)做好艺术指导,抓好各类舞台文艺作品的创作工作,组织、协调好作品参加各级演展活动。
6、指导各街道、各乡镇社区开展的各类特色文艺活动,丰富群众娱乐生活。
7、加强与其他县区文化馆、站的联系与交流,做好文化馆业务文艺团队的培训、辅导、组织工作。
8、开展好文学艺术创作和群文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我县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9、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完成馆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书法、美术、摄影科 :
主要工作任务(书法、美术、摄影活动)
1、组织实施县级各种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活动,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展览、评比、创作等任务。
2、负责全县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协会、楹联协会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与其他市县区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协会等协会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3、组织艺术家深入生活、开展文艺采风活动;
4、负责文化馆创作中心、展览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本县艺术家出访文化交流以及艺术家的来访,承办政府、民间艺术交流项目。
6、组织美术、书法、摄影骨干的培训与创作工作。
7、组织县区内美术、书画、摄影调研、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协助进行大型艺术协会会议报告的起草工作。
8、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完成馆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调研科:
主要工作任务(调研、社会文化活动)
1、负责全县群众文化的调查及群文理论的研究与群众文化活动的新闻报道、群文信息的编印与发行。
2、搞好文学、影视文学的创作;深入社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局、馆提供群文信息。
3、负责各类基层文化活动基地辅导的管理,对文化馆区域免费开放和公益性培训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4、积极调研,撰写群众文化论文和艺术文化专业著述。
5、负责本馆网络建设及《竹竿巷》、《中都传媒》等刊物的报送稿件等工作。
6、根据群众文化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调研计划、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7、组织安排馆业务人员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业务研讨、学习、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8、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完成馆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社会文化活动科:
主要工作任务(演出活动、文化演艺、文化活动)
1、制定群众文化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指导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和村文化大院建设,协助乡镇文化政策的执行落实工作。
3、积极完成县级文艺演出的舞美、灯光、音响设计等工作。
4、积极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开展社会文化活动,开发文化演艺市场。
5、指导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社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并对口辅导街道文化站。
6、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文艺团,组织文化艺术知识、技能培训辅导讲座,负责文化艺术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
7、面向社会做好文企联姻,开发文化演艺市场,承揽各种文化活动,全方位的开展有偿性的文化服务。
8、为馆领导提供社会文化信息,积极参加馆公益性的活动,完成馆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七、少儿文艺科:
主要工作任务(少儿文艺辅导、比赛评比活动)
1、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各种少儿文化活动,负责制定并执行各项少儿文艺辅导培训规章制度
2、重点抓好青少年儿童文艺辅导工作,负责对青少年儿童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与辅导。
3、完成好各种少儿文艺以及校园文化活动的筹划、组织实施并注意文艺人才的发现与培养。
4、定期举办少儿艺术师资培训班,开展少儿艺术的创研活动。
5、密切配合文化馆文艺培训室,做好少儿艺术中心各类演、展、赛活动。
6、参与组织、实施县级各种文化活动,完成省、市、县下达的以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为主的少儿动态类的比赛、调演、评奖等方面的任务。
7、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完成馆组织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1、积极做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和申报等工作 。
2、制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分级、分类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3、负责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4、管理汶上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项目传承人的相关资料和档案。
5、加强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项目保护计划实施情况,对保护效果进行评估。
6、编制项目普查、档案保存等工作的电子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指导实施。
7、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做好非物传承、传习展演等工作,完成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