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馆、山东老年大学合作签约仪式暨“山东省文化馆老年大学”揭牌仪式成功举行
为积极响应山东省文化厅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号召,不断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山东省文化馆与山东老年大学本着共建共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商达成联合办学的意向,双方决定利用山东省文化馆分馆(民生大街28号)开办山东省文化馆老年大学,同时挂“山东老年大学文化馆校区”牌子。
12月29上午,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山东省文化馆一楼多功能厅举行。山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刘显世介绍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设和老年大学艺术分校的有关情况。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山东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兼山东老年大学校长杜英杰、山东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吕德义、山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刘显世共同为“山东省文化馆老年大学”、“山东老年大学文化馆校区”授牌。山东省文化馆馆长王衍良与山东老年大学副校长任德强现场签订合作协议书,山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副处长张亚宾主持本次签约授牌仪式。
老年教育工作兼有文化工作、教育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的特点,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两个单位联合办学,解决了办学场所、师资力量、办学经费、人员管理等问题,为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搭建起一个良好的平台。这种办学方式不仅充分发挥了文化系统和老干部系统双方的资源优势,而且对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推动全民艺术普及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文化馆分馆建筑面积6000余平米,于2017年6月开始翻修,12月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翻修后的分馆校区教室宽敞、设施先进、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综合业务楼将全部投入培训使用。计划于2018年1月开始面向社会招生,3月正式开学。此次联合办学,我们定会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文化资源,发挥我馆的公益性职能,更好地为广大中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相信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山东省文化馆老年大学一定能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引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老年大学艺术分校规范运行、健康发展,为拓展老年教育模式,丰富老年群体精神文化生活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