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一七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文化厅要求,结合我馆工作实际,为组织好二〇一七年度单位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目的
通过年终总结和年度考核,广大干部职工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生活,认真检查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查摆部门、个人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确定明年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鼓励创新,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等情况。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标准
考核将根据所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一)优秀: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知识更新活动;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合格: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定期参加知识更新活动;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总结和考核方式
根据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单位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馆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年终总结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等。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2、年度考核
以部(科、室)为单位,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部室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部门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根据考核先进比例要求,我馆年度可推荐先进人员10名。具体是中层以上4名、职工6名。中层以上先进人员,根据职工民主测评情况由总支研究决定;先进职工,由部室推荐人选,全馆职工大会选举,总支研究决定。先进职工推荐办法,部室人员满4人以上的推荐2名,不足4人推荐1名,不足2名合并部室(老干部、保卫科合并)。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个人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本单位申请复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单位应自接到复核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人事处理的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3、部门总结
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要求,检查部门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客观准确评价部门工作,既肯定成绩,又要看到不足,把总结考核工作作为推动部门工作的动力,调动积极因素,鼓励先进,促进部门工作更好的开展。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向低一级岗位调整。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再申请上岗,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年度奖励性绩效根据《山东省文化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发放。
七、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对新进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六个月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累计满六个月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八、考核工作安排
1、个人总结(1月22日)。
2、部室总结(1月23日)。评选部室先进职工人选,并报送办公室。
3、中层干部会(时间待定)。各部室主任全面总结年度工作情况,阐述明年工作打算,规划明年工作的重点项目。
4、职工大会(时间待定)。测评中层干部、评选推荐优秀职工。
5、1月31日前,各部室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上报办公室。
九、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大考核力度,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规定,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整体效能。
2、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要注意代表性、先进性,确实把完成任务好、团结同志好,事业心强的同志推荐上来。强调发扬风格,防止评优轮流坐庄、迁就照顾。
3、考核工作应实事求是,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部门考核优秀人选推荐指标见附件。
山东省文化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
二〇一七年度各部门考核优秀推荐指标
部 门 |
推荐优秀指标 |
备注 |
办公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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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策划部 |
1 |
|
创作演出部 |
1 |
|
辅导培训部 |
1 |
|
美术摄影部 |
1 |
|
展览陈列部 |
1 |
|
调研编辑部 |
2 |
|
数字文化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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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化服务部 |
1 |
|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中心办公室 |
1 |
|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研究部 |
1 |
|
老干部科 |
1 |
|
保卫科 |
||
物业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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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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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部室人员数不包括主持工作的部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