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文化馆
发布时间:2016-05-17 07:38 浏览次数:16858
滨州市文化馆始建于1961年,是市文广新局属下副县级事业单位,是国家一级馆。滨州市文化馆担负起组织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职能。近年来,我馆在组织精品创作,承办市里重大艺术活动,引进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培训辅导群文骨干队伍,推动基层群众文化建设,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龙头和主力军的作用。一、单位的性质和任务
根据国家文化部文群发(1992)28号颁布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的规定,滨州市群众艺术馆的性质是国家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及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文化事业单位。具体的工作任务是:1、组织辅导培训文化馆、站业务干部,指导文化馆、站业务工作。2、组织全市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侧重组织具有导向性、示范性、试验性、探索性的文化活动。3、组织、策划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4、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5、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6、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特别还担负着市里交办的重大艺术活动的组织以及文化下基层演出、重大节假日庆典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
滨州市文化馆现实有在编人数30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7人,中级职称14人。按照编办批准的馆内机构设置为行政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文艺部、美术部、培训部、编辑部、美术馆、群星剧场等。目前,我馆下属有6大群众文艺社团:滨州市群星合唱团、滨州市群星舞蹈团、滨州市群星书画院、滨州市群星剧社、滨州市群星爱心艺术团、滨州市文化馆老年艺术大学等。这些社团承担起了大量的对外文化交流、文艺下基层演出、大型文化活动等重任,为滨州的群文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市直文化系统率先实施的全员综合考核工作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首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在十艺节群星奖决赛中,市文化馆打造的滨州市群星合唱团获得全国第十六届合唱类“群星奖”;滨城区文化馆打造的东路大鼓《太师训徒》获得曲艺类“群星奖”;三件美术作品入围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同时,市文化馆馆长李晓静同志因工作突出,被国家文化部授予“群文之星”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次、记集体三等功3次,被省文化厅、省文联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6次,被市委宣传部授予系列文化广场活动“优秀组织奖”7次,被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授予“先进单位”称号6次,荣获“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1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先进单位”、“滨州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组织工作奖”荣誉称号。
滨州市文化馆官方网址:www.bzswh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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