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化馆馆长培训班于2015年3月13日在山东省文化馆三楼会议室举行
全省文化馆馆长培训班,于2015年3月13日在山东省文化馆三楼会议室举行。山东省17市文化(群众艺术)馆馆长、山东省文化馆中层以上干部共计38人参加了培训。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公共文化处处长刘显世、非物质遗处处长姜慧应邀参加了培训班研讨交流,李国琳副厅长在研讨交流中做了重要讲话。
这次培训班安排时间紧、内容充实、取得效果明显。一是学习传达了上级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二是学习传达了2015年全省文化工作会议的有关文件精神。三是省文化馆王寿宴馆长总结了2014年全省文化馆系统工作情况,并部署了2015年工作任务。四是针对各市在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迎接第十一届艺术节备战“群星奖”等工作中的新亮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文化馆理事会建设、落实文化馆更名、实行总分馆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认真组织了研讨交流。
培训班上,李国琳副厅长对全省17市文化馆在开展群众文化惠民活动、培养群众文艺骨干队伍、落实法人治理、加强理事会建设和总分馆制建设等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围绕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政策法规、文化馆职能作用、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等方面,给参训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她讲到:宪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文化馆是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文学艺术事业单位,在国家不同的发展时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要求大家一是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抓好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建设。二是要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善于研究新情况、提出新课题、促进新发展。三是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建设好自上而下的群众文化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好自下而上的群众文艺作品打造平台;建设好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培育平台;建设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提升平台。抓住第四次全国文化馆系统评估定级的大好机会,争取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努力实现全省文化馆系统全面建设的整体跨越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