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山东省群众文艺新创作品汇演(音乐、舞蹈门类)入围候选作品的公告
各市文广新局:
为推动全省群众文艺创作和群众文化活动的繁荣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省文化厅不断完善群众文艺创作培育机制,自2014年初,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和选拔优秀新创作群众文艺作品,打造了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并具有山东特色的群众文艺精品节目,通过广泛组织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等演出活动,让优秀的群众文艺作品走进群众中间,实现文化惠民。
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在对本地区、本单位征集、评选的基础上,报省新创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门类共481件作品,省文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作品逐一进行严格审核评议,择优选出106件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可塑性强的作品进行进一步打造提升。6月14-18日,省文化厅在济南组织全省群众文艺新创作品音乐、舞蹈门类汇演,选拔出代表我省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比赛的优秀作品。经过文化部专家评委的逐一打分、评审,确定6件音乐作品、1支合唱队伍、6件舞蹈作品、1支广场舞入围山东省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音乐、舞蹈门类比赛候选名单,下一步,将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打造提升,并按文化部要求依名次推荐上报。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厅具名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省文化厅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15年6月26日至7月2日
地点:济南市和平路59号(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联系电话:(0531)86568803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