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组 来山东省文化馆开展评估定级工作
9月9日下午,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周广莲为组长的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组,到山东省文化馆进行评估定级工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刘显世等有关领导陪同。
根据评估工作要求,评估组对山东省文化馆硬件设施、设备、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场所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对山东省文化馆在办馆条件、队伍建设、公共服务、管理、品牌创建、改革和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上报数据进行了逐项核实,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及公众满意度测评等情况。
在9月10日召开的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反馈会上,评估组对山东省文化馆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认为政府保障有力,经费保障及时到位。山东省文化馆硬件设施建设比较完善,无论从规模和功能上已经进入全国前列;二是各种设备比较齐全,平时维护使用规范;三是公益性文化阵地作用凸显,主动探索新型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手段,品牌活动服务效能逐步提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有特色;四是人才队伍建设日趋完善,建立了长效人才培训机制;五是日常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工作人员敬业心强,各种服务到位,群众满意度高。评估组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些很好改进意见:一是提出场馆大,人员少的问题。要采取不同的手段加以解决;二是作为山东省群众文化工作的龙头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群文理论研究工作;三是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事后,文化部将对评估等级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
针对评估组提出的问题,省文化馆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推进省文化馆各项工作向一个更高的台阶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