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优秀文艺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化(群众艺术)馆、群众文化学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山东省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展示全省群众文艺创作的最新成果,山东省文化馆和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共同主办2025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优秀文艺作品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以文艺创作为载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全省群文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群文创作水平提升,繁荣群文创作生态。
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文艺作品不仅是文化的载体,更是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重要力量。本次评选活动,鼓励创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用丰富形式记录时代变迁、反映社会进步、展现人民幸福生活。通过评选活动,我们将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进一步丰富全省群众文化创作的内涵和形式。
同时,本次活动将重点关注基层文化需求,推出一批适合在文化驿站、文化广场等基层公共文化空间展示和演出的优秀作品。这些作品将贴近群众生活,反映群众心声,为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文艺作品的广泛传播,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在山东的生动实践。
主办方将聘请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有机会推荐到更高一级专业评选活动。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联络员,颁发证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组织
请各市文化(群众艺术)馆、群众文化学会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文化馆从业人员创作,打造一批文艺精品力作。请市馆指定专人负责,先对作品进行预选,择优报送。每市限报50篇,附上报统计表统一汇总、寄送。不接受个人报送,请作者与当地市馆联系,逐级报送。
二、作品要求
1、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2、体裁包括但不限于戏剧、曲艺、歌词、歌曲、文学作品等。
3、内容应富有地域特色,视角新颖,宣传展现时代风采和传统文化。
4、格式规范,语言生活化,注明作品体裁及作者单位。小戏最好为独幕,矛盾冲突集中,人物3人至5人,字数不超过8000字为宜。文学作品字数在10000字以内。歌曲为标准软件排版稿,不接受手写曲谱。
5、每篇作品作者署名不得超过2人。
6、同一作者限报作品一篇,多报者不予评奖。
7、严禁抄袭侵权作品参评。
以上具体要求,请作者留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不予评奖。
三、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请报送纸质版1份以规范格式A4纸打印装订,标题用三号黑体,内文用四号宋体。
2、各市馆请附上报统计表寄送。来稿请于信封右下角注明“作品评选”。于2025年5月31日以前邮寄至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山东省文化馆调研编辑部收,谢绝寄给个人。邮编:250014,电话:0531-8130062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qzys1957@126.com。
山东省文化馆 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