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馆第四次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时间: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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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思峰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文化馆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5〕125号)精神,文化部于2015年在全国开展了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自查、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2546个省、市、县(区)文化馆达到三级文化馆以上标准。其中,一级文化馆1151个、二级文化馆670个、三级文化馆725个,山东省文化馆再次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