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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馆宣传片

发布时间:2016-09-09 08:36  浏览次数:8400  作者:数字文化部  来源:山东省文化馆

      山东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于山东省文化厅,国家一级文化馆,是全省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指导策划中心、公共文化辅导培训中心、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及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担负着对全省各级文化馆(站)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省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各级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辅导培训,传播普及文化知识,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挖掘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职能。 

      山东省文化馆始建于1957年,建馆时为山东省群众艺术馆,1965年更名为山东省文化馆,1971年更名为山东省艺术馆,2007年经省编办批准同意加挂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2013年更名为山东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馆初期,仅有一栋1600平方米二层砖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综合业务楼;原馆址坐落于济南市市中区杆南西街27号,1998年12月,翻建的5500平方米的业务楼投入使用。新馆是在原山东省博物馆的基础上改造完成的,2012年4月批准立项,2012年5月开工建设, 2013年改建完成,建筑面积14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