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支队),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山东演艺集团:
现将《2016年省文化厅工作要点》及《2016年省文化厅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6年省文化厅工作要点
2.2016年省文化厅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2月1日
附件1
2016年省文化厅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省文化战线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引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围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把山东打造成区域文化中心和道德文化高地总体目标,实施创新驱动、艺术高峰、人才兴文三大战略,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现代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体系、齐鲁文化对外交流传播体系、文化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实施“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战略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强化看齐意识,坚持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切实做到“四个自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轮训、专题交流、辅导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思想境界。着力抓好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文化阵地管理。强化德才兼备、德艺双馨标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编制实施省文化厅“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强与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和文化部“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衔接,按照“1+11”的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形成省文化厅“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以及文化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文化市场发展、对外文化交流、文化科技、文化立法、文化艺术人才建设和古籍保护等专项规划,积极协调推进《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规划》编制,形成整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要紧密结合“十三五”文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经济新常态、科技新趋势、社会新变化,扣紧“一个目标、三大战略、五大体系”,抓住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明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实施路径、资金规模、筹资渠道。切实做好规划出台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推动规划落实。
二、加强扶持引导,着力推动文艺创作繁荣发展
实施文艺精品工程。紧紧抓住创作生产中心环节,着力提高艺术创作质量,推出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山东新时期建设发展成就的优秀作品。继续深入实施舞台艺术“4+1工程”和“重点选题资助办法”,不断完善全链条扶持机制,推动出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重点创作工程和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实施的工作督导。注重文艺理论研究和艺术评论工作,加强阵地建设,优化环境氛围,树立良好风气。重视发挥“文华奖”和“群星奖”在专业艺术创作、群众文艺创作方面的导向性、带动性作用,打造自下而上的优秀文艺作品选拔提升平台,繁荣全省专业和群众性文艺创作。
打造文化活动品牌。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全省优秀剧目创作展演活动,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暨长征胜利80周年交响演唱会等系列活动。举办第二届全省小型戏剧优秀创作作品展演暨县级剧团、民营剧团优秀剧目展演,组织全省吕剧艺术汇演暨学术研讨,推动吕剧艺术振兴发展。举办全省舞蹈展演,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和舞蹈艺术人才。组织我省优秀创作作品申报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奖、群星奖评审及其他全国性艺术展演展示活动,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修改完善我省艺术节、艺术展演、美术展览的遴选评审办法,加强文艺创作成果宣传推广。
落实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政策。修改完善“山东省地方戏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实施办法,加大对地方戏曲原创剧目、挖掘整理和移植改编剧目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基层戏曲院团的扶持力度,努力改善戏曲院团创作生产和演出条件。实施“名家传艺”计划,培育各剧种新的领军人物。建立地方戏曲振兴发展示范区和戏曲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全省地方戏青年作曲培训班,加快培养各剧种青年作曲人才。继续做好山东地方戏“依团代传”和经典剧目“音配像”工作。继续加强与山东教育电视台合作,探索创新,做好《看大戏》戏曲栏目。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做好全省地方戏普查工作。加大对山东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的保护扶持力度。坚持洋为中用,开拓创新,积极推动交响乐、歌剧、舞剧、音乐剧等艺术形式的中国化、民族化。
振兴齐鲁美术。继续做好“大哉孔子·儒家文化经典中国画创作工程”。策划实施“十三五”三大美术创作工程:“文明山东·齐鲁历史文化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红色山东·革命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美丽山东·重大现实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推出一批展现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历史文化、展现新时期新山东建设发展成就的优秀美术作品。支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和收藏。实施全省美术馆、画院专业建设提升计划,提高画院、美术馆的创作、研究、展览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办好纪念建党95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一带一路”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单应桂作品进京展、第三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艺术院校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全省农民画作品展等重要美术作品大展,搭建高层次美术创作成果展示平台和学术交流平台。
三、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抓好我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的贯彻落实,督促各市以县为主体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实施,启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工作。
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和文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年内全省1826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其中,财政困难县(沂蒙革命老区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其他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全省村(社区)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60%以上。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发展。实施文化行业精准扶贫,2016年,全省7005个省定贫困村建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60%以上,为2018年全面完成行业扶贫任务奠定基础。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范围,重点推进市级公共图书馆盲人数字图书馆建设;山东省少儿图书馆全面对外开放,带动各市加快少儿图书馆建设。将农民工文化权益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民工书架”计划。推进图书馆三级总分馆制建设,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
创新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做好政府购买演出服务基层工作。继续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元旦春节文化惠民演出和“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扎实做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实事。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尼山书院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和海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继续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以公共图书馆为主阵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阅读活动。
四、完善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实施文化消费计划。持续推进山东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研究确定适合开展文化消费的重点领域,推动建立拉动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综合文化中心等开展“文化创意集市”建设,促进文化创意产品体验、展示和消费。引导文化企业按需生产,形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推动文化产业载体建设和品牌建设。加强对各类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促进园区向增值服务、投资收益方向转型,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聚区、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积极开展省级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一乡一品的评选认定,组织推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积极推进文化艺术金融试验区建设,探索组建文化银行和演艺股权引导基金。继续办好“文化项目社会办”投融资路演活动,打造优质文化产业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的融资平台。组织开展全省文化企业诚信品牌建设活动,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建设,发挥行业组织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搭建文化产业发展要素平台。进一步发挥山东省文化产业综合信息网作用,加大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力度。积极与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合作,开展全省动漫、演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版权申请登记。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中心和创客空间建设,搭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金融、科技、旅游、制造业、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办好第六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发挥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推动设立动漫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全省动漫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五、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深入推进文化市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检查,推动各地创建文化市场审批规范化试点。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文化部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落实和法规宣传。
继续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上网服务场所参与社区、乡镇公共文化服务,鼓励上网服务场所与图书馆、尼山书院、街道社区、文化馆站、农家书屋等合作,打造社区综合性文化上网服务站。创新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模式,推动上网服务行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进执法网络扁平化、执法管理网格化。推广全省文化经营单位评级制度,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分类管理。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提高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水平,加快全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技术监管平台。加强重点领域、重要节点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开展文化市场整治行动。
推进实施与中西部地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落实文化部关于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对甘肃、河北省的互联网文化市场、网络游戏市场、平台操作应用、案卷制作等执法业务开展培训工作。积极争取对甘肃、河北两省条件较为艰苦的地区支援部分执法设备,研究建立协作交流的长效机制。
六、实施齐鲁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积极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加强文化资源普查及开发利用。贯彻实施省委关于实施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的工作方案。继续开展本土文化资源普查,全面盘清文化资源家底,探索建立完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开发文化资源。以儒家文化为重点,统筹推进孔子及曾子、孟子、管子、荀子、墨子、孙子等思想研究,支持孔子研究院、齐文化研究院等一批文化研究基地建设。组织开展2016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活动。
实施古籍保护和挖掘整理工程。组织实施“海外儒学文献回归计划”及“齐鲁珍贵地方文献回归计划”等重点工程,加强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出版一批学术专著。积极推进全省古籍修复站建设,加快古籍普查进度。提升古籍修复水平,加强古籍展示。加强文献典籍尤其是齐鲁典籍的开发整理和出版利用工作,加快《海源阁珍本丛刊》、《山东省图书馆善本书目》等项目的整理。积极谋划推进山东省图书馆战备书库暨古籍馆建设项目。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推广。完善“图书馆+书院”模式,实施乡村儒学、社区儒学推进计划。巩固提升“尼山书院”平台设施,继续开设国学公开课,举办孔子、孟子主题公开课,探索全省尼山书院联盟模式,为建成覆盖全省、运转规范、服务有效、惠民利民的服务网络体系奠定基础。继续加强全省尼山书院、社区儒学、乡村儒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儒学讲堂建设。继续推进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巩固提升县级历史文化展示工作,稳步推进镇村级历史文化展示。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不断完善非遗保护配套法规,在全省范围内加强普法培训及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好首届“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活动、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非遗系列活动,办好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和保护方式,深化提升省级非遗项目“六个一”保护行动、代表性传承人“五个一”扶持计划,评选认定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实施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实施中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规划5年全省培训1万人次。推进国家非遗保护数据库山东试点建设。推进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体系建设,高质量建设潍水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实施的督导指导,创建一批文化生态名村、名镇。筹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推进我省非遗项目入选文化部、国家发改委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储备库。
振兴山东传统工艺。实施山东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进传统工艺与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等融合发展。创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企业、设计企业和高校到传统工艺项目所在地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工作站。举办振兴传统工艺高端论坛,举办国家级、省级传统工艺类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培训班。加强协同创新,实施非遗传承助力精准扶贫计划,支持利用非遗元素开发衍生产品,助力传承群体就业,助推精准扶贫。加强理论引导,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启动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标准制定基础性研究。
推进区域文化、红色文化发展。依托资源凛赋、文化特色,进一步挖掘弘扬齐文化、鲁文化、莒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泉水文化、运河文化等特色文化,大力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和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鼓励各地发挥地方特色文化优势,推动形成区域文化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七、统筹整合文化资源,推动齐鲁文化走出去
提升文化服务外事大局水平。加快提升国际传播能力,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讲好山东故事,持续打造“孔子故乡,中国山东”品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出访、重大经贸洽谈、友好省州交流等重大外事活动,策划实施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齐鲁文化丝路行”计划。借力文化部对外文化交流品牌、阵地、载体,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继续在国外设立“尼山书屋”。加强政策引导,形成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官民并举、市场运作的良好格局。办好第四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
实施“对外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整合儒学研究、舞台艺术、美术、文物、非遗、动漫、图书、产业项目等资源,系统化、模块化、标准化策划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打好对外文化交流孔子牌,着力抓好“孔子文化展标准化建设”。办好“南澳州文化周”、“2016新加坡·中国山东文化年”、“2016韩国·山东文化周”等活动。积极参加海外“欢乐春节”活动,组织艺术团和非遗项目赴泰国、德国、英国、日本、马耳他等国家参加“欢乐春节”演展活动。
积极构建对外文化贸易体系。注重文商联动、以文促商,重点围绕山东经贸合作地、国外游客客源地等,开展交流活动,促进山东经贸发展。完善政策保障,积极探索推进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促进文化企业海外投资。组织山东文化产业和对外文化贸易专题访问团,赴日本、韩国进行交流。赴新加坡举办2016山东特色文化产品展销会。支持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创业创新,支持对外文化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和众创空间试点。
加强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加强与特区文化机构合作,推动京剧、书画、戏曲走进港澳。大力推动齐鲁文化入岛交流,重点推动书画、戏曲赴台湾展演。
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文化重点领域改革
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组织开展第二届省文化创新奖获奖项目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创新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等高科技,启动建设“山东文化云”,实施一批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加强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文化领域技术装备,组织开展全省演艺场所装备质量与安全评估信息普查,提升文化科技创新水平。筹备建设“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实施“山东省文化创新工程”。加强艺术科学项目规划,建设一批“十三五”时期重点学科,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艺术科学研究课题,全面推动文化理论创新。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完善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直属文化企业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山东美术馆、山东画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指导支持市、县公益文化单位的试点工作,完善治理结构,激发单位发展活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指导山东演艺集团完成山东歌舞剧院、山东省话剧院理事会组建工作,探索完善国有文艺院团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去行政化步伐,更好地健全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效率,增强活力。
九、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开展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创新,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分层次进行培训轮训。积极推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拓展载体、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加强群团工作,发挥好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推动完善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推动厅党组《关于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严格执纪问责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的实施。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作风领域新情况新变化,抓住重要节点,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实施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加强纪检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纪检工作力量。
全面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台账,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明确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3月底前全面完成换届工作。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全面加强厅直属文化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规范印章管理使用。加强对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系统性意见,切实做到管班子、管作风、管思想、管财务、管人事,真正管出活力、管出生产力、管出创造力。采取廉政谈话、财务交叉稽核、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头悬利剑、警钟长鸣。
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文化保障体系建设
提高财政资金监管和保障水平。严格执行省直文化系统财务集中监管制度,动态交叉稽核各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增加资产管理专项稽核,对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审计。不断规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对厅机关固定资产进行清核盘点和编码入账,加强对省直文化单位场地、房屋的租赁管理,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快推进省直文化系统2016-2018年预算内三年滚动投资项目。继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或修订我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省直四馆免费开放及运转、文化艺术宣传推介、对外文化交流、艺术创作、人才培养与引进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抓好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财经纪律教育,提高财务集中监管工作人员的账务稽核水平和对经济业务事项合规性的判断力。
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优化全省文化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队伍。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儒学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担负起儒学人才高地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深入推进“大师引进工程”,力争推出一批有份量的学术研究成果,推动儒学人才高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继续做好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到基层一线服务和赴省直文化单位挂职研修文化人才选派工作,为基层文化人才的健康快速成长创造条件。
加强文化法治建设。根据文化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省级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不断提高文化工作依法管理水平。积极做好《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山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立法进程。规范实施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据,依法依规应对行政应诉事项。
提升统筹谋划和协调运转水平。加强调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推出一批优秀调研成果。构建信息、督查和新闻宣传工作大格局。深入推进山东文化宣传推介工程,加强厅机关网站建设,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媒体建设能力。不断扩展信息渠道,提升信息质量。完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科学规范的督查落实体系。健全节庆活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体制。继续加强应急值班、公文运转、机要保密、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等工作。
提升后勤保障和服务水平。积极稳妥推进机关后勤改革,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抓好办公楼西迁,推进电子政务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附件2
2016年省文化厅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全省文化干部2016培训班”精神,结合《省文化厅2016年工作要点》,制定以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出台并落实“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科学编制并出台省文化厅“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推动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相衔接、相配套的规划体系。做好规划宣传解读工作,推动规划落实。
牵头厅领导:胡上山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共同参与
责任人:王炳春
二、扶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
继续深入实施舞台艺术“4+1工程”和“重点选题资助办法”,不断完善全链条扶持机制。推动出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重点创作工程和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实施等方面的工作督导。组织我省优秀创作作品申报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奖、群星奖评审及其他全国性艺术展演展示活动,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暨长征胜利80周年交响演唱会、纪念建党95周年全省优秀剧目展演等活动。继续做好“大哉孔子·儒家文化经典中国画创作工程”。策划实施“十三五”三大美术创作工程:“文明山东·齐鲁历史文化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红色山东·革命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美丽山东·重大现实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推出一批展现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历史文化、展现新时期新山东建设发展成就的优秀美术作品。
牵头厅领导:张桂林、刘敏
责任单位:艺术处、公文处
责任人:刘敏、刘显世
三、推动戏曲传承与发展
修改完善“山东省地方戏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实施办法,做好全省地方戏普查工作。实施“名家传艺”计划,培育各剧种新的领军人物。举办全省地方戏青年作曲培训班。继续做好山东地方戏“依团代传”和经典剧目“音配像”工作,办好《看大戏》栏目。
牵头厅领导:张桂林、刘敏
责任单位:艺术处
责任人:刘敏
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抓好我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的贯彻落实,督促各市以县为主体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范围,重点推进市级公共图书馆盲人数字图书馆建设;山东省少儿图书馆全面对外开放,带动各市加快少儿图书馆建设。将农民工文化权益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民工书架”计划。推进图书馆三级总分馆制建设,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
责任人:刘显世
五、深入实施文化行业扶贫
统筹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艺术创作、非遗保护、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资源,全方位开展文化扶贫开发。2016年,全省7005个省定贫困村建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60%以上,为2018年全面完成行业扶贫任务奠定基础。抓好“第一书记”帮包贫困村工作。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共同参与
责任人:王炳春
六、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将每年的建设完成情况列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和文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年内全省1826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其中,财政困难县(沂蒙革命老区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其他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全省村(社区)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60%以上。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
责任人:刘显世
七、办好文化惠民实事
指导各地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继续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元旦春节文化惠民演出和“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进一步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尼山书院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和海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以公共图书馆为主阵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阅读活动。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张桂林、刘敏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艺术处、财务处
责任人:付俊海、刘敏、刘显世
八、搭建文化产业发展要素平台
进一步发挥山东省文化产业综合信息网作用,加大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力度。积极与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合作,开展全省动漫、演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版权申请登记。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金融、科技、旅游、制造业、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文化产业处
责任人:王涛
九、大力培育和引导文化消费
持续推进山东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研究确定适合开展文化消费的重点领域。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综合文化中心等开展“文化创意集市”建设,促进文化创意产品体验、展示和消费。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文化产业处
责任人:王涛
十、推动文化产业载体建设和品牌建设
积极推进文化艺术金融试验区建设,探索组建文化银行和演艺股权引导基金。加强对各类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促进园区向增值服务、投资收益方向转型。积极开展省级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一乡一品的评选认定,组织推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继续办好“文化项目社会办”投融资路演活动,打造优质文化产业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的融资平台。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文化产业处
责任人:王涛
十一、办好第六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文化产业处
责任人:王涛
十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
发挥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推动设立动漫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全省动漫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文化产业处
责任人:王涛
十三、推进文化市场规范化建设
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动各地创建文化市场审批规范化试点,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检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文化部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落实和法规宣传。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处
责任人:田承河
十四、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推动上网服务场所参与社区、乡镇公共文化服务,鼓励上网服务场所与图书馆、尼山书院、街道社区、文化馆站、农家书屋等合作,打造社区综合性文化上网服务站。创新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模式,推动上网服务行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处
责任人:田承河
十五、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继续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进执法网络扁平化、执法管理网格化。推广全省文化经营单位评级制度,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分类管理。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提高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水平,加快全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技术监管平台。加强重点领域、重要节点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开展文化市场整治行动。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处
责任人:田承河
十六、推进实施与中西部地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
落实文化部关于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对甘肃、河北省的互联网文化市场、网络游戏市场、平台操作应用、案卷制作等执法业务开展培训工作。积极争取对甘肃、河北两省条件较为艰苦的地区支援部分执法设备,研究建立协作交流的长效机制。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处
责任人:田承河
十七、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推广
完善“图书馆+书院”模式,实施乡村儒学、社区儒学推进计划。巩固提升“尼山书院”平台设施,继续开设国学公开课,举办孟子主题公开课,探索全省尼山书院联盟模式,为建成覆盖全省、运转规范、服务有效、惠民利民的服务网络体系奠定基础。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
责任人:刘显世
十八、推进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好“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活动、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非遗系列活动,办好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和保护方式,深化提升省级非遗项目“六个一”保护行动、代表性传承人“五个一”扶持计划,评选认定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实施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实施中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规划5年全省培训1万人次。推进国家非遗保护数据库山东试点建设。推进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体系建设,高质量建设潍水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实施的督导指导,创建一批文化生态名村、名镇。继续推进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巩固提升县级历史文化展示工作,稳步推进镇村级历史文化展示。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
责任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责任人:姜慧
十九、振兴山东传统工艺
创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企业、设计企业和高校到传统工艺项目所在地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工作站。举办振兴传统工艺高端论坛,举办国家级、省级传统工艺类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培训班。加强理论引导,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启动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标准制定基础性研究。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
责任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责任人:姜慧
二十、实施古籍保护、挖掘、整理工程
组织实施“海外儒学文献回归计划”及“齐鲁珍贵地方文献回归计划”等重点工程,加强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出版一批学术专著。积极推进全省古籍修复站建设,加快古籍普查进度。提升古籍修复水平,加强古籍展示。加强文献典籍尤其是齐鲁典籍的开发整理和出版利用工作,加快《海源阁珍本丛刊》、《山东省图书馆善本书目》等项目的整理。积极谋划推进山东省图书馆战备书库暨古籍馆建设项目,成立专门班子,认真研究策划,跟踪项目进度,全面抓好落实。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
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省图书馆
责任人:刘显世、冯庆东
二十一、推进区域文化、红色文化发展
依托资源凛赋、文化特色,进一步挖掘弘扬齐文化、鲁文化、莒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泉水文化、运河文化等特色文化。大力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和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鼓励各地发挥地方特色文化优势,推动形成区域文化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牵头厅领导:胡上山、王廷琦
责任单位:办公室、产业处牵头,各处室共同参与
责任人:王炳春、王涛
二十二、提升文化服务外事大局水平
加快提升国际传播能力,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讲好山东故事,持续打造“孔子故乡,中国山东”品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出访、重大经贸洽谈、友好省州交流等重大外事活动,策划实施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官民并举、市场运作,制订“十三五”时期对外文化工作专项规划。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齐鲁文化丝路行”计划。借力文化部对外文化交流品牌、阵地、载体,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继续在国外设立“尼山书屋”。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对外文化联络处
责任人:文善常
二十三、实施“对外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
整合儒学研究、舞台艺术、美术、文物、非遗、动漫、图书、产业项目等资源,系统化、模块化、标准化策划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打好对外文化交流孔子牌,着力抓好“孔子文化展标准化建设”。办好“南澳州文化周”、“2016新加坡·中国山东文化年”、“2016韩国·山东文化周”等活动。积极参加海外“欢乐春节”活动,组织艺术团和非遗项目赴泰国、德国、英国、日本、马耳他等国家参加“欢乐春节”演展活动。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对外文化联络处
责任人:文善常
二十四、积极构建对外文化贸易体系
注重文商联动、以文促商,重点围绕山东经贸合作地、国外游客客源地等,开展交流活动,促进山东经贸发展。完善政策保障,积极探索推进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促进文化企业海外投资。组织山东文化产业和对外文化贸易专题访问团,赴日本、韩国进行交流。赴新加坡举办2016山东特色文化产品展销会。支持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创业创新,支持对外文化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和众创空间试点。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对外文化联络处
责任人:文善常
二十五、加强对港澳台文化交流
加强与特区文化机构合作,推动京剧、书画、戏曲走进港澳。大力推动齐鲁文化入岛交流,重点推动书画、戏曲赴台湾展演。
牵头厅领导:王廷琦
责任单位:对外文化联络处
责任人:文善常
二十六、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组织开展第二届省文化创新奖获奖项目推广应用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高科技,启动建设“山东文化云”,实施一批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组织开展全省演艺场所装备质量与安全评估信息普查,提升文化科技创新水平。筹备建设“山东省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实施“山东省文化创新工程”。加强艺术科学项目规划,建设一批“十三五”时期重点学科,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艺术科学研究课题,全面推动文化理论创新。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
责任单位:文化科技与法规处,相关处室配合
责任人:张钢
二十七、加强文化法治建设
根据文化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文化工作依法管理水平。积极做好《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山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立法进程。规范实施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据,依法依规应对行政应诉事项。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
责任单位:文化科技与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共同参与
责任人:张钢
二十八、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完善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直属文化企业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山东美术馆、山东画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指导支持市、县公益文化单位的试点工作,完善治理结构,激发单位发展活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指导山东演艺集团完成山东歌舞剧院、山东省话剧院理事会组建工作,探索完善国有文艺院团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去行政化步伐,更好地健全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效率,增强活力。
牵头厅领导:徐向红
责任单位:文化科技与法规处、文化市场处、人事处
责任人:张钢、田承河、祝晖
二十九、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优化全省文化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队伍。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儒学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担负起儒学人才高地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深入推进“大师引进工程”,力争推出一批有份量的学术研究成果,推动儒学人才高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继续做好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到基层一线服务和赴省直文化单位挂职研修文化人才选派工作,为基层文化人才的健康快速成长创造条件。
牵头厅领导:徐向红
责任单位:人事处
责任人:祝晖
三十、提高财政资金监管和保障水平
严格执行省直文化系统财务集中监管制度,动态交叉稽核各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增加资产管理专项稽核,对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审计。不断规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对厅机关固定资产进行清核盘点和编码入账,加强对省直文化单位场地、房屋的租赁管理,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快推进省直文化系统2016-2018年预算内三年滚动投资项目。继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修订《山东省文化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或修订我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省直四馆免费开放及运转、文化艺术宣传推介、对外文化交流、艺术创作、人才培养与引进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抓好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财经纪律教育,提高财务集中监管工作人员的账务稽核水平和对经济业务事项合规性的判断力。
牵头厅领导:李国琳、付俊海
责任单位:财务处
责任人:付俊海
三十一、全面做好厅机关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调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推出一批优秀调研成果。构建信息、督查和新闻宣传工作大格局。深入推进山东文化宣传推介工程,加强厅机关网站建设,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媒体建设能力。不断扩展信息渠道,提升信息质量。完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科学规范的督查落实体系。健全节庆活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体制。继续加强应急值班、公文运转、机要保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机关后勤改革,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抓好办公楼西迁,推进电子政务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牵头厅领导:胡上山
责任单位: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责任人:王炳春、张军
三十二、全面推进省直文化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开展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创新,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分层次进行培训轮训。积极推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拓展载体、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加强群团工作,发挥好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牵头厅领导:胡上山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人:蔡世超
三十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推动完善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推动厅党组《关于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严格执纪问责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的实施。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作风领域新情况新变化,抓住重要节点,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实施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加强纪检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纪检工作力量。
牵头厅领导:胡上山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人:蔡世超
三十四、全面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台账,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明确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3月底前全面完成换届工作。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全面加强厅直属文化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规范印章管理使用。加强对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系统性意见,切实做到管班子、管作风、管思想、管财务、管人事,真正管出活力、管出生产力、管出创造力。采取廉政谈话、财务交叉稽核、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做到头悬利剑、警钟长鸣。
牵头厅领导:徐向红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财务处、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山东演艺集团共同参与
责任人:付俊海、蔡世超、祝晖、王炳春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