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落实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建工作责任,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依托各级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探索建立“离退休人员党员活动站”,方便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要在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组织,培育离退休干部文体社团和志愿者协会等公益组织。
《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工作,加强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年(老干部)大学建设,将其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让离退休干部晚年生活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