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优秀论文评奖通知

发布:2017-03-14 17:58  浏览:5574  作者:调研编辑部

 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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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优秀论文评奖通知


2017年是巩固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将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的群众文化工作思路,继续举办全省群众文化优秀论文评奖活动。希望全省各市群众文化学会、文化(艺术)馆认真组织落实,积极撰写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

(一)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运行管理

3.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   

4.文化志愿服务

5.文化馆的委托运营和购买服务  

6.培育扩大文化消费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传统文化进校园              

2.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3.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产生活    

4.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写作

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   

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建设

(三)文化馆管理与体制创新

1.以县级文化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    

2.文化馆服务理念的创新

3.文化馆数字化建设                      

4.文化馆人才队伍建设

5.文化馆活动的品牌化和体系化建设        

6.群众文化艺术精品创作

二、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必须为原创。作者可在命题范围内自拟题目。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理透彻,文笔流畅,理论联系实际,有新意,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2、论文字数限4000字以内。每人限报参评论文一篇,多报者,同一作者只评一篇;每篇参评论文署名不得超过两人。

3、请各市集体报送或邮寄,并注明联系人详细通讯地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最好是手机),每个市最多不超过50篇。

4、参评论文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装订,标题用3号黑体,内文用4号宋体;来稿请于信封右下角注明“论文评奖”。

5、参评论文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在《群众艺术杂志刊登。

6、严禁抄袭他人或电脑模板式的论文参评,文责自负

    三、征文截稿时间

请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参评论文寄至: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山东省文化馆《群众艺术》编辑部收,邮政编码:250014,电话:0531-81300626。

                         

2017年度山东省群众优秀文艺作品评奖通知


为了配合省文化厅2017年工作要点中加强艺术创作规划指导,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时间节点,对焦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努力推出一批艺术精品的要求。繁荣全省专业和群众性文艺创作,培养群众文艺优秀业余作者。挖掘发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山东新时期建设发展成就的优秀文艺作品,打造自下而上的优秀文艺作品选拔提升平台,同时也为本省群文工作者展示作品、积累个人创作成果提供机会和平台,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将继续举办2017 年度山东省群众优秀文艺作品评奖活动。参评作品将聘请省内知名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一、二等奖获奖作品将陆续在《群众艺术》刊物上发表。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组织

希望各市级群众艺术馆、文化学会接到通知后,尽可能将通知下发覆盖所管辖区域内,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和热心创作的文艺爱好者进行创作,紧紧抓住创作生产中心环节,着力提高艺术创作质量,出新品,出精品,争取创作出一批高水准、令人耳目一新的优秀作品。各市地请指定专人负责,每市限报50篇, 统一汇总、寄送。个人作者也可自行报送。

二、作品要求

1、必须为原创、新近创作的,未在《群众艺术》刊物上发表过的作品。

2、传统文化一直是文艺作品创作不竭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传统文化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课题,以科学态度对待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原则遵循。本次评奖为鼓励创作、弘扬传统文化,针对采用传统曲艺样式的作品,评奖时将适量倾斜。参评作品体裁不限,各类文艺、曲艺作品、歌词、歌曲、文学作品均可。

3、内容为弘扬主旋律,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贴近当下社会生活热点、焦点,真实、客观地反映世态;或是取材自传统剧目、历史典故,尊重历史,以古喻今。

4、格式规范,语言生活化。小戏最好为独幕,矛盾冲突集中,人物3人至5人,字数不超过8000字为宜。文学作品字数在10000字以内。歌曲为电子排版打印稿,不接受手写曲谱。

5、每篇作品作者署名不得超过2人。

6、同一作者限报作品一篇,多报者不予评奖。   

7、严禁抄袭作品参评。

以上具体要求,请作者留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不予评奖。

三、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请按规范格式用A4纸打印,正文一律用宋体四号字,一式两份,于2017年5月30日以前邮寄至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山东省文化馆《群众艺术》编辑部收,谢绝寄给个人。邮编:250014,电话:0531-81300626。

2、单位组织统一报送的,请注明指定一位联系人,并留详细联系方式。

3、来稿请于信封右下角注明“作品评奖”。如为个人寄送请于作品后注明作者详细联系地址、邮编、手机,以方便证书寄送。

                   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

                                                       2017年3月1日